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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21-03-26 16:16:24  作者:  来源:  浏览:251  评论:0

  第一章总 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性选拔录取机制, 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 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6号),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1〕3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2600号,邮编:23001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学校概况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安徽省“四年一贯制”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与本科院校开展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单位。学校占地1298亩,现有各类教师8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0余人,正教授42人,“双师型”教师500余人,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目前设有财经商贸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铁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5个教学院部。学校开设多个专业,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公共管理与服务、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化工、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旅游等12个专业大类,专业门类及专业数位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已形成了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电教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于2010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2018年,获得高等职业院教学资源和服务贡献2个50强,在2018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排名第29,2019年荣获安徽高职发展标杆校、技能大赛标杆校、体艺教改标杆校。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21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共招生63个专业、3240人。

  备注:最终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五章报名及院校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中职(含技工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等(以下简称社会类考生)。

  二、报名资格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报考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勾选确认参加本科对口招生考试。

  第六章专业志愿、考核与录取

  一、专业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及社会类考生报考我校,可填报3个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招生的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含技工学校)应历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可填报3个我校面向中职招生的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符合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填报1个我校招生的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专业志愿,并可依本人毕业类别填报2个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或面向中职招生的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报名、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后,学校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下载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开通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

  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因素,我校今年分类考试招生不安排现场报名、缴费。

  学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20元/生。

  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类考生

  1.测试方式和时间:

  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及社会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线上闭卷考核形式,题型以客观题为主,试卷分值1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

  2.测试内容和分值比例:

  ①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养以及考查考生思想道德素养、心理素养、应用分析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社会责任与服务意识等与未来职业相关的非智力性因素。

  ②分值比例: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测试方法和时间:

  中职(含技工学校)应历届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的相关技能知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线上闭卷考核形式,题型以客观题为主,试卷分值1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

  2.测试内容和分值比例:

  ①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以及职业认知能力、思想道德素养、心理素养、自主学习能力、信息技术基本常识、社会责任与服务意识等常识性基础知识。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对考生的身高、形体、仪态等方面进行评估。

  ②分值比例:

  (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

  1. 校考模拟考试时间:2021年4月26日12:00-14:00。

  2. 校考测试时间:2021年4月27日-28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均采取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登录网址、用户名、密码见准考证。

  四、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计算

  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加分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分,两者权重比为7:3,公式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加分)/3×0.7+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0.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免试政策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六、体检要求

  按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计划和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其他类型计划为第二批次,第一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达线的考生将依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别择优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再相同,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考生人数如超过所报专业的计划数,按获奖等级高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情况下,由学校组织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4.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学校根据录取要求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考生5月12日-13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确认我校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7.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日程安排

  1.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并填报志愿。

  2.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3.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后,我校将及时开通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

  4.2021年4月26日12:00-14:00,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模拟考试(线上)。

  5.2021年4月27-28日,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线上)。

  6.2021年5月8日前,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7.2021年5月10日前,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将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8.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预录取考生确认办法,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2日-13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进行录取确认。不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完成后,学校将在网站公布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第七章招生监督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欢迎社会各界向我校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举报,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其 他

  一、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享受面达40%左右,并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制度。

 第九章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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